就是这个公式啊,看上去公平而以,在两个人都选了20学分的情况下:
0 \8 |' ~: [- c) T) m% Q X路人甲有限选课有一门绩点为4,学分为3,必修课有17分平均绩点为3,根据公式为:3.2+3.6=6.8。但是他的平均绩点为:(12+51)/20=3.15。, d6 P ^% l: `- \' n! p
倒霉的我有限选课两门绩点为3,学分为6,必修绩点为3.6,学分14,2.4+4.32=6.72。但是我的平均绩点为:(18+3.6*14)/20=3.42。4 z" c) l/ W! N
由上可以看出,根据公式甲光荣的获得奖学金,我虽然绩点比甲高很多,也不行的。
5 d( v5 m8 u; c懂了吗?哥们!我在这里发帖只是想发泄一下,希望有人安慰下而已,找一些和我一样的伙伴共同发泄一下,请不要性灾乐祸了。